時間:2025-09-08 16:01:15 來源: 瀏覽|:15次
漆霧凝聚劑處理不同種類油漆廢水時,適用的使用比例會因油漆的成分、廢水的濃度以及處理工藝等因素而有所不同。以下是一些常見油漆廢水類型及漆霧凝聚劑大致的適用比例范圍:
一、水性漆廢水
水性漆以水為溶劑,具有環保、低揮發等特點,但其中的樹脂、顏料等成分仍需有效處理。一般來說,處理水性漆廢水時,漆霧凝聚劑 A 劑的投加量通常在 50 - 300mg/L,B 劑的投加量在 50 - 200mg/L。如果水性漆廢水中的固體含量較低,A 劑可按 50 - 100mg/L 投加,B 劑按 50 - 80mg/L 投加。例如,在一些小型玩具廠,其水性漆廢水水質相對穩定且污水濃度較低,按照這樣的比例投加漆霧凝聚劑,就能實現較好的漆渣分離和水質凈化效果。而對于一些生產規模較大、水性漆使用量較多的企業,廢水濃度可能較高,此時 A 劑的投加量可能需要提高到 200 - 300mg/L,B 劑則相應增加到 150 - 200mg/L,以確保廢水中的漆霧能夠被充分凝聚和沉淀。
二、油性漆廢水
油性漆含有大量的有機溶劑和油性樹脂,廢水處理難度較大。在處理油性漆廢水時,漆霧凝聚劑的使用比例通常要高于水性漆廢水。A 劑的投加量一般在 300 - 800mg/L,B 劑的投加量在 200 - 500mg/L。對于一些濃度較高的油性漆廢水,由于其成分更為復雜,A 劑的投加量可能需要達到 500 - 800mg/L,B 劑則需 300 - 500mg/L,才能保證對廢水的有效的處理。例如,在汽車涂裝車間的油性漆廢水處理中,通常需要根據廢水的實際情況,精確調整漆霧凝聚劑的投加量,以達到較佳的處理效果。
需要注意的是,以上比例只是大致的參考范圍,實際應用中,需要根據具體的廢水水質、處理工藝以及處理設備等因素,通過實驗室小試和現場調試來確定適合的漆霧凝聚劑使用比例,以達到所需的處理效果。